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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社保足额缴纳了吗?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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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伴们不要迷迷糊糊的啦
小编今天来给你们摆一下~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若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可以前往单位参保所在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投诉。
企业(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按职工个人上月工资(或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职工工资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确定。
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分别以上一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全口径省平工资”)的60%和300%确定。(职工申报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下限计算;职工申报工资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按上限计算。)
因2023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尚未发布,现暂按2022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84912元核定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上下限,待2023年全口径省平工资发布后,将启用2023年全口径省平工资核定。
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比例
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
职工缴费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下限标准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月缴费金额
职工缴费工资高于缴费基数上限标准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月缴费金额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明确,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1 | 计时工资; |
2 | 计件工资; |
3 | 奖金; |
4 | 津贴和补贴; |
5 | 加班加点工资; |
6 |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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